Friday, June 30, 2006

不喜歡那種不受重視的感覺,但又似乎存在著那種被害妄想症。所以我常選擇逃避或放棄。就像我不告訴別人我在這裏建了Blog,自然也就不會有重不重視的問題。
我想我應該要學習失落感,畢竟人都是獨立的個體,而我的興趣又與我的個性不太吻合。距離造成美感,孤獨進化為觀察。然而其實經歷的這一切社會行為全屬正常,我相信。我只是,還無法熟悉人類社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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